信阳热线官方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用户中心 发布信息 用户注册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走进信阳 新闻中心 旅游频道 教育学习 女性频道 母婴保健 生活频道 财经频道 创业财富
二手市场 企业黄页 图片频道 在线商城 下载频道 在线电影 在线音乐 问答知道 博客家园 论坛社区
便民服务 邮编区号 火车查询 本地地图 天气预报 超级搜索 投票调查 心理测试 周公解梦 在线算命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闻浏览:货车、挂车未按要求贴车身反光标识11月起将受罚
货车、挂车未按要求贴车身反光标识11月起将受罚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9-24【字体: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崔清新、陈菲)记者23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1月起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指出,目前在用的货车和挂车有很多都存在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不合格的问题,容易造成追尾碰撞且后果严重,是当前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为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实施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号修改单,明确指出自2008年9月10日起,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公斤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自2008年10月20日起,所有在用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自2009年2月20日起,总质量大于3500公斤的在用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

    根据规定,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自今年11月1日起,各地将开展集中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货车和挂车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货车和挂车所有人在安装车身反光标识时,注意产品是否获得国家“3C”认证。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或者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公安部将会同质检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发布人:admin
● 上一篇新闻: 北京基础教育继续在全国领先
● 下一篇新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将发表《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图片文章
相关文章
新闻评论
新闻专题
 2008年春运
 2008年春节晚会
 2008北京奥运会
热点新闻
女儿10岁? 网友曝料证刘德
北美票房:《国家宝藏2》继
上海市区入冬以来首现冰冻
电视剧《西安事变》央视热
陈佩斯PK赵本山,谁来扛起春
美国人口统计局:每30秒便
央视08春晚最新节目单出炉
《家》新年热播 王丽坤感谢
中国电影牛市时代已经来临
三峡工程2007年发电逾600亿
推荐新闻
奥运转播计划出炉 CCTV七大
旧金山数万华侨护圣火 气势
央视08春晚最新节目单出炉
央视春晚上下场联排 主持人
监控视频传上网拥吻情侣要
金威退出不再赞助中超 联赛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7月10日将
陈佩斯PK赵本山,谁来扛起春
体育总局表彰大会 刘翔领衔
韩国冷冻仓库爆炸13名国人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与我在线
咨询电话:(0371)66671960 咨询QQ:464212063
Copyright © 2005-2010 www.cn037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05021638号